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14年台灣原住民平均餘命為71.6歲,相較於全體國民79.84歲落後8.24歲,因此立委陳瑩、鄭寶清等16人今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提案,為增進原住民老人福利,維護其健康生活,並縮短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研擬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改老人定義,一般國民是65歲以上,原住民則是指55歲以上,但未達共識,給衛福部一個月蒐集資料後再審。

此提案也增列第二項,授權主管機關每5年檢討原住民及全體國民的平均餘命差距,再逐步將《老人福利法》中對於原住民老人的年齡規定提高至65歲。

對於老人定義要分成一般國民與原住民不同,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指出,像是長照2.0或是部分老人福利政策,均有針對原住民下修年齡,並不影響權益,且國外對於老人的定義也都普遍一致是65歲以上,未再區分族群,加上此項修法涉及其他部會的老人福利業務、整體社會福利資源的分配等,影響層面非常廣,因此希望立委可以再審慎評估。

在各方意見未達共識下,陳瑩最後拍板,給衛福部一個月的時間蒐集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之後再次送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屆時討論。(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