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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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為了協助雙薪家庭的育兒需求,教育部提出所謂「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規劃情形」的專案報告,預計在四年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1,000班,並且於2020年增加30,000個名額供幼兒使用,對此,相與衍生的議題論述,宜有它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基本上,該項幼兒教保公共化的構思發想,主要是讓現行之「公營」的幼兒園與「民營」的幼兒園,增加另外一軌之「非營利」的公共化幼兒園,就此而言,在這裡的思索針砭就不單單只是上述不同樣式型態的幼兒園,而是須扣緊運作利基、建物環境、設施設備、師資養成等等的專業化建置,藉此回歸到幼兒適切利益的基本提問,以此觀之,就不應該過度聚焦在1,000班公共化幼兒園的規模經濟、30,000個幼兒名額的照顧吞納量抑或是可以增加2,000多個就業機會等等的量化思維,而是該項標舉『普及、平價與優質』的政策主軸,落實在不同收費的價格定位背後,相與對應的服務機制能否確切滿足雙薪家庭的育兒需求,這是因為:

首先,突顯幼兒權益的公立幼兒園,多少會因為軟硬體的結構性規模,而限制它所可以提供的服務能量,如此一來,抽籤制再加上所被期許融合的社會福利功能,那麼,粥多僧少的心理投射與客觀現實,還是讓這群中箭落馬的父母們多所怨懟,以至於只能朝著商業或非營利的幼兒園,尋求可能滿足的教保需求。冀此,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在於要如何讓得天獨厚的公立幼兒園及其所擁有的優勢利基,能夠比例原則施行於民間以及非營利的幼兒園,就此而言,過度強調公共化幼兒園相對低廉的收費價格與教保服務水準,終究無法迴避非營利幼兒園機制運作所應該要被保障合理的經營利潤、幼教老師的專業素養與制度保障以及各項誘因條件之於幼兒園生態環境與市場競爭的紅海策略(red strategy)?

准此,在這裡的批判性思考乃是要去廓清:不能有對價獲利的『非營利』(not-profit)以及不排除商業模式的『似營利』(non-profit)之間的諸多弔詭,藉此還原公共化非營利幼兒園之於本質、性質與體質的必要性釐清?連帶地,透過提供閒置空間以縮小價差的補貼方式,是否會扭曲原本的市場競爭機能以及公共資源配置的合理和效益性,而諸如此類的提問,指陳出來的乃是關涉到公共化非營利幼兒園的構思,欠缺一套含蓋現金給付(in-cash)、方案項目(in-kind)以及服務連結(in-service)的整體規劃和處遇目標,以至於被窄化為不同收費價格的抑或是公共非公立的單一思維。

最後,勢在必行的非營利幼兒園,倘若人事費、設施設備和部分營運費用係由政府編列,但是,收托費用有一定比例卻是委託單位收取,如此一來,除了可能存在的排擠效應外,是否也意指著某種掛羊頭的另類商業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