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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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機構虐待的不幸憾事,背後所糾結的深遠意涵,這會是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

來自於家庭會傷人的人身際遇,注定了該名男童要走的是一條不同的人生坎坷道路,畢竟,來自於父母親自身從吸毒、入監到家暴,此一連續性的演變關係,多少讓孩童的人身不安全,不再只是偶發而是一項預料之中的必然結果,只不過,從不幸事件、負面消息到停損設置的兒少『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這未嘗不是突顯出來對於這一群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基本權益保障,包括父母照顧、親屬照顧、寄家照顧或機構照顧,已然是呈現出某種的斷裂或失衡,如此一來,任何緊急安置的保護措施,當只是讓孩童的人身安全不至於繼續惡化下去,而非是回歸到家庭處遇的本身,以進行諸如家庭維繫、家庭補充、家庭重整抑或是家庭替代等等的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對此,僅就有限的觀察線索,那麼,所潛藏的『潘朵拉』,指陳出來的是包括相對人的施暴母親,背後所涵蓋的家系圖、關係圖與生態圖,究竟有無可能撐起讓孩童不至於陷入更大危機的兒少保護網絡?

再則,冰凍三尺而來的衝擊影響,這何嘗不是點出了長達五年的安置時期,並無助益於該名孩童的身心保護,就此而言,從機構虐待反推回到家庭虐待或是無所不在的社會性虐待?從吸毒等物質濫用的高風險家庭滿布到特殊境遇家庭等等不同的人身處境?以及從一級到二級或更高三級的人身風險,呈顯出來的是孩童不再是在被祝福與盼望中順利成長,以此觀之,何以未能接軌於血緣關係的親屬照顧,從而斬斷了孩童之家族親人的依附情感?連帶而來的是,針對暴力家庭及其加害母親而來的親權移轉,又有無確切落實包括改定監護、指定監護、監護宣告抑或是收出養等等的必要之惡,藉此讓孩童有其蛻變新生的可能?

冀此,在這裡的批判性思考指涉的是:相迎於快速社會變遷所衍生出來的問題需求、處遇目標和服務計畫,那麼,如何在規範性層次上,嚴肅地去正視到當前『家庭會傷人』以及『天下有不是父母』的迷思、弔詭之處?畢竟,悲心的人群服務,對賭的不應該是脆弱的人性誘因,即使是要彰顯「原生家庭、親生父母、和諧婚姻、美滿生活、安全堡壘」的道德性想像,但是,共犯結構底下的共難結局,從利害相關的一干人等到一般的社會大眾,未嘗不是已經淪為某種的另類加害人?

最後,機構虐待所造成一條無辜性命的葬送,這已經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對此,包括安置機構的管理與治理,自當是有它進行建置性變革工程的必要,但是,何以需要被保護和可以提供安置的供需之間,會出現不斷擴大的落差情形,此一隱含著從成人、家庭、育幼單位、政府機關到社會大眾的認知扭曲或迷亂行徑,這才是問題增生和惡化的癥結所在,如此一來,層出不窮的兒少保護案件及其參差不齊的安置水準,那麼,不幸的虐待情事,當只有兒少受虐的程度、頻率、地域或機構別之差,欠缺的還是對於安置機構作為某種保護性質的角色定位與運作限制的根本性檢討,如此一來,被視為一座城堡的育幼院,高牆深淵的背後就不盡然是快樂的王子和公主,反而可能是早熟但未臻成熟的小大人,更遑論去提及到造成孩童悲歡離合的那些失責大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