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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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指出教育部公告從今年(2016年)九月的新學期開始,學校不得將學生的服裝儀容規定以作為處罰的依據,也就是說,除了重要活動、體育課或實習實驗課可規定學生穿著特定的服裝外,其餘時間學生將可混搭穿著制服、運動服或班服、社團服裝,顯然,對的事要如何嫁接在對的方法、對的時機以迄有其對的結果產生,這需要有審慎以對的綜融性思考。

首先扣緊規範層次而來的便是從『制服』到『制伏』的基本提問?對此,倘若「高度自制與低度管理」會是校園未來自主管理的定調主軸,那麼,儀服的解禁是否非得一次到位,這就有它通盤思辨的必要,換言之,標舉轉型正義的文明化目標,是否要有必要性的搭配措施?就此而言,從溝通到共識取得之理想言談情境,會是看待校方與學生以及師生之間能否構築成為互為主體且校園共融的觀測指標?連帶地,從制服日到便服日的分階段或分時程辦理,更是需要有戰略性的整體考量。准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辨聚焦點就不全然在於制服、校服、運動服、社團服或是便服等等的一字之差,而是回應於該項相與關聯的演變進程,所謂服裝儀容的應對教育,是否已經落實成為某種認知基模的心靈結構之一?換言之,擺盪在『制服』與『制伏』兩者之間,就不只是粗暴式的制服運動服可以相互混搭,而是該項抽象層次的轉型正義,究竟是要如何具體落實到從美育、美學、美態到審美的價值認知模式?

其次是環繞在工具層次上,那麼,關乎到服儀規定的鬆綁一事,是要有相對明確的操作性界定?特別是從公立學校到私立學校、從服裝儀容到自主混搭等等,均有其模糊之處;連帶地,從過往只有『唯一』的制服到當前多樣『之一』的便服,新生世代是否反而會迷思在諸多的選擇當中,而無法自己?准此,在這裡的覺察真義點明出來整個社會是不能小覷高中職學生背後所隱含的青少年次文化及其可能出現從眾的迷亂行徑?宜要進一步思索的乃是一種自主、自覺以及自制的思辨模式和判斷能力,究竟要如何從生活世界裡的身教、言教與境教,以獲致更多加分的培力元素?就此而言,儀服的解嚴、鬆綁和開放,背後所要建構的應該是一項多元包容的心靈結構,因此,問題的癥結點就不單單只是服務儀容的本身,而是長久以來被禁錮的認知架構,是否還是停留在戒嚴或自我的封閉心態?

總之,將關涉到高中職生上學制服、運動服可以相互混搭一事,以進一步地延伸『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命題思考,那麼,社會變遷是否引領出來新生世代更多的思辨與應變能力?擴大來看,從高中職以向下到國中小學生,抑或是向上延伸到大專院校學生抑或是一般的社會人士,那麼,台灣一地得體適宜的美育,是否內化而成為儀服打扮的一項認知基模?連帶地,究竟還要搭配那些的生活教育,藉此完備作為一名現代公民所應該要兼具的德行素養,就此而言,去約束管制化而來的自律覺察,這反而是儀服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