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指服役滿10年以上的退伍軍人,但是曾服志願役,但年資在10年以下的「第二類退伍軍人」,也可享有一定程度的優惠。由於兵制轉型為志願役,此類退伍軍人數量將持續增加,為提升募兵制成效,退輔會宣布擴大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資格認定年限:民國79年之後退伍、服役4年以上10以下的志願役官兵,都會納入服務對象,可依服役年限的多寡,享有6至16年的就學及就業服務,預計將會有6萬餘人受惠。

此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若屬無職身份,前往退輔會所屬榮民醫院就診就醫時,也可享有免掛號費的優惠。

退輔會官員指出,這項措施是參考美國的「大兵法案」,擴大對志願役退伍軍人的優惠及服務政策。由於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服務是在去年才開始,符合資格的對象約有5萬餘人,但登記接受就學就業服務的僅有1600餘人;退輔會因此宣布放寬資格,自民國79年以後退伍的4~10年資志願役官兵,都納為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務對象,預估將新增6萬餘人受惠,總計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人數為11萬餘人,預計今年會有1萬3千餘人登記接受就學就業服務。

由於服務對象增多,退輔會官員說,已經擴大職訓能量,增開77個專班,並協商簡化流程,由國防部統一受理報名;中期以擴充訓練中心軟硬體設備,提升訓能訓量,增加就業成效。

在就學服務方面,提供大專院校獎助,由每學期2至4萬元增到3至5萬元,以激勵就學增進就業力,洽談開辦學用合一專班,同時滿足專業、學業及就業需求。(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