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命非休息,還我加班費!」勞資爭議如火如荼展開,社福團體也面臨員工抗議勞動條件不佳。

伊甸基金會企業工會十多名幹部今出面指控,復康巴士駕駛休息時間遭拆成好幾段,甚至在休息時間還要隨時待命並受監控,形同無法實質休息;但1月兩次勞資協商過程中,資方都未給予具體承諾,怒批「一個社福團體連員工權益都處理不好,如何對外作公益?」要求資方拿出誠意協商,並立即給予駕駛積欠的加班費。

伊甸基金會企業工會理事長周文柄表示,雙北360多位復康巴士駕駛每天需工作11小時,其中包含2小時加班,1小時休息;但休息時間需要隨時待命,不僅要負車輛保管責任、還要受到GPS監控、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隨時準備載客,實際休息時間只剩下15分鐘,根本是長期違法,伊甸基金會應將休息的1小時視同加班,給予加班費。

前往聲援的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秘書賈伯楷表示,根據今年1月13日勞動局的函釋,勞基法中規定的休息時間為自由利用,應不受雇主指揮監督,不必提供勞務或等待提供勞務;基金會應該立即給予積欠每位駕駛平均一年250到280萬的加班費,並修改工作規則,認定只要假使開著復康巴士離開巴士站即為上班,以增加實質休息。

伊甸基金會社會事業處長王昭恕回應,伊甸所有員工中午均有1小時休息時間,該時段本來就非加班;駕駛在休息時間得以於停車場、停車格,或復康巴士場站休息,期間不受雇主指揮、監督,可以自由利用,若是出勤時遇到塞車或是客戶有突發狀況,則可申請加班費,一切依法辦理。

王昭恕強調,若是工會對於先前協商結果不滿意,可以依工會法啟動勞資協商,取得工會成員同意並行文至基金會;同時也希望工會同意向北市勞動局請求第三方仲裁,由仲裁委員進行調查和判定,協商管道絕對沒有關閉,基金會都願意討論。(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