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的稅改工程啟動!據了解,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規畫將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降為百分之四十,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為百分之二十;為縮小內外資股利所得的稅負差距,將取消現行兩稅(營所稅、綜所稅)合一制度,股利所得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計入(部分免稅)」的方案。

財政部委託學者研究的稅改方案今天提出期中報告,本周五(二十日)將召開審查會,預計春節後端出補強後的財政部建議方案。官員表示,預計四月中提出修法方向,待行政院核可後,四月底前將修法草案呈報行政院,五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

報告建議,營所稅率將從百分之十七調高至百分之二十,綜所稅最高稅率則從百分之四十五回歸百分之四十,以減少營所稅及綜所稅的差距,達到整體稅收不變的目標;此外,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甚至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可讓高階人才等所有綜所稅納稅人都受惠,避免稅改獨厚股民。

內外資股利課稅議題方面,目前內資股利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五,外資則是分離課稅百分之二十,報告建議內資改採「分離課稅」或「部分計入(部分免稅)」兩方案。財政部高層表示,希望稅改能在總稅收不變下,達成內外資稅負衡平、縮短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差距的目標;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讓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或改為半數或定額免稅,也符合國際潮流。

不過,股利所得課稅方式改變後,對於原本適用綜所稅低稅率的人,稅負可能加重,因此學者建議兩配套方案,一個是將股利所得納入綜所稅的廿七萬元利息免稅額,另一個則是訂出股利定額抵減額,避免這些中低所得者遭到「錯殺」。

據了解,股利若採分離課稅,可能比照房地合一稅,採二級或三級制累進課稅。另訂上限三萬或五萬元股利抵減額,或股利納入廿七萬利息免稅額,讓適用低稅率或免繳稅的民眾可不用繳稅,甚至退稅。

若股利採部分計入的方案,以半數計稅為例,就是股利只有一半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股利所得一億元的大股東,等於五千萬元股利所得可免稅,但也會搭配股利納入廿七萬利息免稅額等配套措施。(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