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Abraham Harold Maslow(亞伯拉罕.馬斯洛)受到存在主義和現象學的影響,反對精神分析學派與行為主義,創立人本主義心理學 (Humanistic Psychology),成為了心理學的第三勢力,並於1943年〈人類動機的理論〉(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一文中提出所謂的需求層次理論。
需求層次理論是用以解釋人格和動機的重要理論,也是研究組織激勵(motivation)時較常被應用的理論,主要是認為個體成長的內在動力是來自於動機,而動機則是由多種不同層次與性質的需求所組成的,各種需求之間有高低層次和先後順序之分,從較低的層次逐級向上之際,滿足程度的百分比也會相對地逐級減少,不過,每個層次的需求與滿足的程度,將會決定個體的人格發展境界。
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次,由低級的需要開始以逐級向上發展到高級層次的需要,呈現一個包涵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自尊與自重需求以及自我實現需求的金字塔形狀需求層次,對此,生理需求乃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和欲望,人類不會安於最底層次的需求,一旦,較低層的需求被滿足之後,就會往高處發展,也就是說,滿足生理需求之後便開始追求心理滿足和社會認同,之後就想被愛、被尊重、希望人格與自身價值被承認,就此而言,當一層的需求獲得滿足時,這層需求就不再成為激勵因素了。總之,需求層次理論強調需求的滿足乃是從低層次到高層次、從物質層次到精神層次以迄於從個體層次到集體層次等等的累積性、無法跨越性和斷裂性。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存在主義、精神分析、人本主義
(本則小百科係由林芳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