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位市議員日前質疑社會局讓一位住在霧峰的國中生獨居3年而大罵社工,為此,社工團體發出聲明指出,「市議員的問政槍斃了社工的熱情」。 中市某議員日前在市議會提出質詢,指霧峰有一位少年從13歲時因父母離婚就開始獨居,是因為協助的行善團無力協助才找他,事情才曝光,該名市議員大罵社會局社工「像死人」,但此一言論,引發社工團體憤怒,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全國聯合會、台中市社會工作師公會今天發布聲明表達抗議。 聲明強調,根據報導,這位孩子的母親也出面澄清,認為自己已經盡力照顧孩子,而且母子關係良好;這名孩子國中念了3年,如果情況需要政府介入而沒有具體行動,早就被關心的鄉里民眾、民意代表、以及媒體給批評到體無完膚了。 顯見,這位孩子的家庭狀況或許不是最理想的,但在親人(父親或母親)的努力之下,仍具基本以上的照顧品質。 聲明表示,我們所應該做的,並不是拆毀親子的相處機制,以安置作為唯一的選項;相對的,提供必要的支持與諮詢,保持穩定的追蹤關心,就有機會可以讓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長。 聲明指出,這位議員顯然沒有打算先跟社工討論如何協力合作,而是採取「要求」與「指揮」的心態來面對社工。 聲明稿指出,當社工的處置與議員的期待不符時,就導致了新聞事件的發生,從昨天晚上到現在,數以百計的社工在各個網路管道上,認為該名議員的言行「槍斃」了社工的服務熱情。 聲明稿表示,令人遺憾的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因對象是民意代表而竟無任何回應。如果台灣社會不重視這種「民意凌駕專業」的問題,未來將可能會發生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悲劇。 聲明稿指出,如果放任民代要求醫師幫病人做不必要的手術,然後說這是選民服務,像話嗎? 因此,我們呼籲所有的政黨以及所屬民意代表,應尊重社工專業在兒童青少年個案上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最佳福祉」原則的處置作為。 我們也要求社會福利單位主管必須正視社工人員人身尊嚴的問題,社工人員的熱情並不是廉價品,像免洗碗筷一般用後即丟。(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05.24)